各相关企业:
为推进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确保项目建设规范、高效落实,榆林市横山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厅第三方、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情况及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基本信息
验收日期:2025年7月16日
验收对象:榆林市横山区横安合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横山县通远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昌和工贸有限公司、榆林市横山区白家龙龙百货有限公司、榆林市横山区横源响食品有限公司。
二、各企业验收情况及整改要求
(一)榆林市横山区横安合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1、存在问题
1.1项目申报材料未完成,核心环节“项目论证”工作未启动。
1.2物流中心内部存在钣金喷漆等非物流功能属性的店铺。
1.3公司成立时间(2025年4月15日)晚于物流中心筹建时间(2024年),需要补充说明。
1.4物流快递企业尚未入驻。
1.5建设内容包含:监控设备、自动化分拣设备、快递柜、物流叉装车、快递分拣仓库、物流配送仓库、消防设施、货架、门头、地坪、卷闸门、运输车(需按验收标准完善)。
2、整改要求
2.1立即完善并提交项目申报书(需在2025年7月23日前提交资料),确定项目论证时间并完成论证工作。
2.2划定参与资金申报的厂房范围,理清物流中心内部功能分区,剥离非物流属性业态。
2.3就公司成立时间与项目筹建时间的逻辑关系作出书面合理解释,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2.4在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物流快递企业入驻并提交入驻协议、企业名录等佐证材料。
(二)榆林市横山区白家龙龙百货有限公司
1、存在问题
申报材料已提交,但存在格式不规范、部分建设内容表述夸大等细节性问题。
2、整改要求
2025年7月21日前,针对材料中的格式错误、表述偏差等问题逐项修正,重新提交规范后的申报材料。
(三)横山县通远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存在问题
1.1仓库及冷库建设均未完成。
1.2该公司于2024年申报的产业强镇项目(奖补资金90万元,用于大米加工设备采购)相关资料未提交。
2、整改要求
2.1请于2025年8月10日前,完成仓库及冷库建设,提交工程验收申请等资料。
2.2请于2025年7月23日前提交2024年产业强镇项目的全套资料(含资金使用、设备采购明细等)。
(四)榆林市昌和工贸有限公司
1、存在问题
仓库改造工程及设备采购工作均未完成。
2、整改要求
2025年8月10日前,完成仓库改造及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提交改造工程验收报告、设备采购清单及调试记录。
(五)榆林市横山区横源响食品有限公司
该企业自愿退出项目申报,需在2025年7月23日前按规定完善退出手续,交还相关申报材料及项目资料。
三、验收结论
各企业须严格按照上述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整改工作。整改完成后,应同步提交整改报告(含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说明)及佐证资料(如现场照片、验收单据、合同协议等),并向榆林市横山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现场复核。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榆林市横山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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