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政工贸发〔2024〕82号
榆林市横山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县域商业建设发展配套资金、金融、土地、税费等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为促进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制定《支持县域商业建设发展配套资金、金融、土地、税费等政策措施》,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林市横山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 章)
2024年12月8日
支持县域商业建设发展配套资金、金融、土地、税费等政策措施
为全面加强我区商业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降低流通成本,解决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统配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充分整合全区金融服务、人才培训、财政补贴、土地使用等方面的政策,推进我区商业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横山区县域商业建设发展配套资金、金融、土地、税费等政策措施,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渠道下沉为主线,以区镇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区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城区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区有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级有便利店。
二、主要任务
(一)支持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二)支持完善区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城区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支持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区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支持商贸企业向综合性服务转型投入的设施、设备等。
三、支持政策
(一)财政配套资金及金融支持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文件精神。积极鼓励各行业实体企业参与到商业建设中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银企合作,深化信息协同和科技赋能,为县域商贸、物流、供销等领域企业和合作社提供资金结算、供应链融资、财务管理等服务。鼓励农村信用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区域商业实际业务场景,开展抵押、担保及信用类小额贷款业务。聚焦特色产业,用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制,对符合条件的可提供中长期贷款产品。
(二)税费支持
凡在我区注册的商贸流通企业,享受国家及省市支持中小企业在税收减免、小微企业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从事零售、批发商贸企业,在创业贷款等政策性惠民贴息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和倾斜扶持。积极帮助重点商贸企业、农村物流等企业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以解决电商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补齐短板,加快我区商业体系融合发展。
(三)种植流转土地及养殖场地支持
对我区从事农业种植养殖的合作社及企业、由乡(镇)、村两级协助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对于没有确权的荒地、荒山、荒滩,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方可开发使用。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做好协调、服务、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和政策扶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县域商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宣传推介
充分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型网络媒体和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渠道,大力宣传我区县域商业典型案例。
(三)争取项目支持
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相关项目和资金政策,加大对县域商贸流通的支持力度,在申报安排市场建设、商贸中心、初加工企业等项目时,优先安排。
五、其它
(一)本通知所涉及扶持政策的兑现,由各商贸企业自行申报,经榆林市横山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批。
(二)符合我区多项扶持政策的,不重复享受。年度内已为企业向上申报并取得相关政策支持的项目或企业不再重复享受本通知所涉及的相关扶持政策。
(三)当年度发生较严重侵权、欺诈、商业贿赂、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违法违规事件的相关企业,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对以虚假资料等骗取补助资金的,将依法追偿,构成犯罪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