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陕西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建〔2023〕12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区征集相关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支持内容
1.支持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2.支持完善区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城区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3.支持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4.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区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5.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支持商贸企业向综合性服务转型投入的设施、设备等。
(二)建设标准
参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
(三)支持方式、标准
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专项资金主要采取补贴方式予以支持(其中:区级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利店不在支持范围之内)。单个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有效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有效投资额需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我区内符合上述支持方向的已建、在建或拟建且未获得中央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1.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30万元;
2.项目建设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二)申报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
三、需提交的资料
按照横山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资料(模板)提交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单位简介、资产状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财务管理正规相关证明、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情况、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情况、项目目前开展情况、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等材料。书面材料一式肆份盖章报送至区工业商贸局商贸服务科611室。
四、征集时间
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昱宏 13389129519
榆林市横山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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