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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0 15:19:25 来源:横山区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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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横山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有关工作,顺利完成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年度任务及总体目标。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榆林市横山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梁伟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林生  区政府办副主任

        郑东山  区工业商贸局局长

成  员:李  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振彦  区发改科技局副局长

        侯崇业  区工贸局副局长

        马  锋  区财政局工会主席

        牛  军  区住建局副局长

        高春林  区交通局副局长

        张建军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谢治富  区审计局副局长

        马文光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曹宏春  区林业局副局长

        何万东  区统计局党组成员

        李京隆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

        王  飞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白福艳  区供销联社副主任

        乔  岗  区邮政分公司经理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业商贸局局长郑东山同志兼任。

二、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中省市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横山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审议重点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反馈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落实情况,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统筹做好重点任务实施工作;梳理汇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分析提出建议方案并报告领导小组;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结合本部门职能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各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加强配合协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除组长、副组长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如有人事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因工作需要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由区工业商贸局代章,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解散,不另发文通知。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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