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横山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有关工作,顺利完成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年度任务及总体目标。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榆林市横山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梁伟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林生 区政府办副主任
郑东山 区工业商贸局局长
成 员:李 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振彦 区发改科技局副局长
侯崇业 区工贸局副局长
马 锋 区财政局工会主席
牛 军 区住建局副局长
高春林 区交通局副局长
张建军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谢治富 区审计局副局长
马文光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曹宏春 区林业局副局长
何万东 区统计局党组成员
李京隆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
王 飞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白福艳 区供销联社副主任
乔 岗 区邮政分公司经理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工业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工业商贸局局长郑东山同志兼任。
二、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中省市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横山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审议重点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反馈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落实情况,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统筹做好重点任务实施工作;梳理汇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分析提出建议方案并报告领导小组;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结合本部门职能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各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责,加强配合协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除组长、副组长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如有人事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因工作需要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由区工业商贸局代章,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解散,不另发文通知。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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