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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餐饮服务、商标使用行为、计量器具及检测检验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发布时间:2025-05-23 15:50:00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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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监管效能、加强行风建设、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对我区餐饮服务、知识产权、计量器具及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管。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文件精神,按照《榆林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对全区餐饮服务、商标用行为、计量器具及检测检验机构的市场主体经营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一、抽查检查时间

2025 年 5 月 14 日至 10 月 31 日

二、检查对象抽取和检查频次

市场主体由区市场监管局通过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按照不同信用等级随机抽取全区餐饮服务、商标使用行为、计量器具及检测检验机构的市场主体作为检查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2)。抽查频次根据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专项整治和重点监管事项外,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检查对象一般检查一次(不含监督复查)。

三、人员匹配

检查人员为知识产权和广告股、计量和标准股、特设和质量发展股、各市场监管所的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执法2检查人员进行人员匹配。

四、抽查检查内容

本次抽查检查涉及《榆林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中餐饮服务、商标使用行为、计量器具及检测检验机构的 4 个抽查类别,共计 14 个检查事项(见附件 1)。通过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五、抽查检查结果处理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完成审核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将抽查检查结果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规定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线索,要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六、检查文档保存

抽查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中收集和形成的相关材料,按“一企一档、一批一卷”的要求整理成卷,按抽查批次整理装订,妥善归档保管。档案卷宗资料包括检查通知、核查记录、审批表、证据材料、企业资料等相关材料


附件1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pdf

附件2:2025年横山区市场监管局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市场主体名单.pdf

附件3:随机抽查检查表.pdf




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5 月 22 日

[网络编辑:庞兴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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