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610823MB29680310/2019-0015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信息中心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横山区水利局
榆林市横山区水利局
时间:2024-11-13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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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领导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云同志

主持水利局的全面工作,并负责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胜武同志

协助局长搞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负责水利系统粮食安全省长制、建议提案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督查督办事项办理与水保委办公室日常工作等。负责水利系统财务监管、人事劳资、机关党建、党管武装、巡视巡察、追赶超越、三项机制运用、欠薪欠款整治、档案管理、水保生态与淤地坝建设管理、招商引资等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局财务室、水保生态建设中心、水土保持工作站。

联系区自来水公司。

(三)副局长王军瑞同志

负责水利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河湖与水利工程划界和项目规划计划、全区水资源的监督与管理、全面推行河长制、环保、河务水库管理等工作。

分管局规计股、河务水库管理站、水资源工作中心。

(四)工会主席常广清同志

负责工会、妇联、水行政执法、水保监督、普法、水利系统创文以及各类创建工作。

分管监督站。

联系水库移民中心

(五)局党组成员方钧同志

负责中型灌区建设管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工作。

分管定惠渠服务所、雷惠渠服务所、芦石渠服务所。

(六)局党组成员杨东同志

负责分管水利系统乡村振兴、“千万工程”与乡村建设,负责农村供水保障及“三化”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灌区建设与服务、小型水利工程确权登记管理、水利风景区创建与监管等工作

分管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各乡镇水利服务站。

(七)局党组成员、自来水公司总经理张军同志

主持区自来水公司全盘工作,协助邵胜武同志工作,负责城市供水、管网延伸、规模化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及大川沟水库安全运用等工作。

(八)局党组成员吴宝军同志

负责全系统水旱灾害防御组织协调、水利工程抗灾调度、安全生产、防溺水、反恐怖主义、食品安全、卫生健康、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百姓问政、水电监管、精神文明、宣传等工作。

分管水旱灾害防治中心。

联系响水电站、驻横水文站。

(九)局党组成员高阳同志

负责办公室、政秘、行政审批、会议组织、政务公开、机关节能、方志年鉴编纂、共青团和机关后勤等工作。

分管水利审批窗口。

(十)局党组成员、水土保持监督站长陈岗同志

主持区水土保持监督站全盘工作,协助常广清同志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水保监督具体工作。

(十一)局党组成员、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梁军同志

负责区水土保持监督站全盘工作,协助邵胜武同志工作。

(十二)总工程师陈文波同志

主持局规计股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和全区水利水保项目工程的规划计划、立项、可研、勘测设计、建设管理、质量监督、技术审核、政策把关、智慧化建设、文物保护、高质量项目推进年等工作,负责水利系统人才、科教、职称、统计、信用中国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及全区(流域)水利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区域内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根据权限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城乡供水工作,指导城区供水管网建设和改造。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本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提出区本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协调监测境内河湖库和地下水,协调指导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监督落实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

(六)负责重要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河湖库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负责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区域内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全区水利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和抗御旱灾调度方案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区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承担全区河长制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区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及总湖长、副总湖长、湖长确定的事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三、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 财务室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

3、 规划计划股

工作职责:负责全系统规划、计划制定,组织全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全区水利行业统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全区水利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等工作,负责水利水保工程稽查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

(二)直属事业单位

1.榆林市横山区河务水库管理站

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位于事业单位大楼14楼,单位电话7616230。负责人张慧勇,联系电话18992267906。

工作职责: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区河湖水库保护规划、治理规划、安全监管工作;承担区内水库大坝安全监督,指导全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负责全区河湖、水库等水域、岸线的开发利用、划界与保护,采砂和涉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保护及防洪安全工作;承担区级河湖水库涉河事务技术服务工作;负责中小型水库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2.榆林市横山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榆林市横山区农村供水工程服务中心)

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位于事业单位大楼13楼,单位电话7611634。负责人高步升,联系电话15353383588。

工作职责: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参与全区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工程建设管理、技术推广及服务工作等;负责承担现有水利设施更新改造、运行管护指导、灌溉排水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参与水利风景区、水电站建设与管理、技术服务工作,水文化建设研究工作。承担全区农村供水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参与全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饮水型地方病防治改造工作;承担全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技术服务;承担农村供水技术推广、业务培训等工作;承担区农村供水水质、净化消毒设备质量监(检)测业务指导工作。

3.榆林市横山区水保生态建设中心

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位于事业单位大楼15楼,单位电话7611458。负责人王瑞,联系电话13571268732。

工作职责:为水土保持工程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参与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查;参与开展全区水土保持规划、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承担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重点小流域项目前期工作和水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水土保持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工作;参与全区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

4.榆林市横山区水土保持监督站

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位于事业单位大楼14楼,单位电话7611343。负责人陈岗,联系电话13991099797。

工作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土流失监测和预防保护;参与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参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参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水利水保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指导水利普法工作。

5.榆林市横山区水资源工作中心(榆林市横山区水利水保工程质量安全检测站)

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位于事业单位大楼15楼,单位电话7610750。负责人李生权,联系电话18991088108。

工作职责:为全区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提供技术性保障;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承担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配置、取水论证和节水方案技术审查;承担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工作;承担全区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规划编制、组织实施集中水、再生水利用指导工作;承担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中的水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参与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负责归口管理本区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本区内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本区分级管理划分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联合监督工程项目中所委托的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水利建设市场规范化建设有关政策。

6.榆林市横山区水土保持工作站

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位于事业单位大楼12楼,单位电话7611656。负责人梁军,联系电话18991067976。

工作职责:负责全区淤地(拦沙)坝工程前期规划及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镇(街道)淤地坝安全运行管理及防汛工作。

7.榆林市横山区水旱灾害防治中心

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位于事业单位大楼15楼,单位电话7611126。负责人申雷,联系电话18049340111。

工作职责:承担河湖水库防汛抢险、水旱灾害防御等技术支撑和应急值守、服务保障等工作。组织开展水利防汛安全检查、预警会商、应急督导和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监督水旱灾害重大信息报告工作落实,组织、指挥、协调水旱灾害应急防御工作。

8.榆林市横山区芦石渠服务所

差额预算事业单位,位于南大街36号,单位电话7616998。负责人吴涛,联系电话13772918088。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防洪抗旱、灌溉、生态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渠道供水及维修管护工作。

9.榆林市横山区定惠渠服务所

差额预算事业单位,位于党岔镇北庄村,单位电话7778007。负责人姜世东,联系电话15191277875。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防洪抗旱、灌溉、生态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渠道供水及维修管护工作。

10.榆林市横山区雷惠渠服务所

差额预算事业单位,位于石马坬街,单位电话7689010。负责人王久军,联系电话13484941575。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防洪抗旱、灌溉、生态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渠道供水及维修管护工作。

(三) 代管单位

11.榆林市横山区自来水公司

国有企业,位于迎宾路与文化路交口北侧,联系电话7611405,负责人张军13399223000。

工作职责:负责横山城区及城区管网延伸地区供水及供水设施管理范围管护。

12.榆林市横山区水库移民工作中心

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和宣传中、省、市有关水库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库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的管理工作,起草制定区级水库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有关配套政策;负责库区移民群众的技能培训工作及产业扶持工作;协调处置水库移民工程建设及移民安置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矛盾;负责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及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库移民安置资金和后期扶持资金、配套物资的安排、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程建设,协调、指导、督促各乡镇(场)的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内水库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

四、机构概况

工作时间:

1月至4月:8:00-12:0014:00-17:30

5月至6月:8:00-12:0014:30-18:00

7月至8月:8:00-12:0015:00-18:00

9月至10月:8:00-12:0014:30-18:00

11月至12月:8:00-12:0014:00-17:30

办公地址:横山区北大街9号6楼(西)

联系电话:0912-761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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