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610823MB29680310/2019-00149 [ 主题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信息中心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横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榆林市横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时间:2025-01-14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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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领导

(一)党组书记、局长李伟峰

主持发改科技局全盘工作,负责全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副局长安广宏

主管工业领域、能源领域,重点项目、节能降耗、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冬季清洁取暖等工作。

(三)副局长王振彦

主管乡村振兴、扬榆协作、以工代赈、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财政金融工作、民营经济、服务业、农林水牧项目协调、防汛抗旱等工作。  

(四)副局长杨利军

主管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

(五)副局长韩新春

主管价格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财务、国防动员办公室、争资争项、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事业、总体规划编制、信访维稳、总体安全等工作。

(六)党组成员胡军

分管科技领域工作。

(七)党组成员杨林

分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二、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科技发展规划、引进国外智力规划;价格改革规划,年度价格工作计划;对外开放、经济技术合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二)提出全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区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区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省市以及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负责区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投资计划和项目管理,按规定审批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全区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六)推进落实全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七)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解决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同相关部门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配合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八)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区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跟踪研判涉及全区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区级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

(十)负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能源和能源化工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部分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安排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电力行业管理、电力设施管理和电能保护工作。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负责规划能源化工重大项目布局。承担榆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工作。

(十二)推进实施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贯彻执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组织拟订全区粮食、物资和能源储备管理法规规章草案和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粮食、物资和能源储备总体规划、计划及区级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提出区级储备粮棉糖、石油、成品油、天然气规模、总体布局,并组织实施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和物资能源储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粮食监测预警,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政策性粮食供应。

(十四)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产业化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和创新,编制区级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示范。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监管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以及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六)负责全区科研诚信和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统筹推动科技评价机制改革。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组织拟订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实施技术攻关。

(十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合作、科技金融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全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和区科学技术奖励组织及省级相关科技奖励提名推荐等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等工作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宣传和贯彻执行价格和收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审定和调整区级管理的商品价格和经营性收费标准;负责推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价格诚信建设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十九)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并协调解决有关招商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建立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对外推荐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贯彻执行中、省、市、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本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及经济技术合作优惠政策的宣传、咨询及联络接待等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区外企业和商(协)会在本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区外来横经济技术协作代表团的接待工作。

(二十)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投资环境110工作,受理区外在横山投资企业投诉并负责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保障区外各种经济社会组织和自然人在本区投资的合法权益。监测考核全区投资环境,建立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建议。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全区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二十二)承担设在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的各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四)推进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区级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全区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工贸局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工作。(1)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和工贸局牵头,负责全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日常工作。(2)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区工贸局在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会同区工贸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会同区工贸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

2.与区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工作。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3.与区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工作。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拟订全区能源和化工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能源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拟订能源化工战略储备规划,提出能源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能源和化工投资项目;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能源和化工项目投资,并提出安排建议。区能源局负责拟订全区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生产安全规划、计划及规章、制度;负责全区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领域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煤矿生产能力和煤炭经营监督管理。

三、机构设置

(一)横山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配合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承担本区生态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年度投资计划上报下达、实施方案编制、施工监督检查、资金管理拨付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科学分析,为政府宏观决策和社会微观导向提供依据,配合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协助落实中省市区营商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受理信息查询、相关投诉、举报问题的督察督办工作;开展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评价、考核、督办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上报、信用信息和产品应用推广工作;协助履行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韩树峰

办公电话:0912-7610937

(二)横山区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配合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承担科技项目筛选申报、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科技成果宣传、科技信息服务、科技人才数据库建设、科技发展计划等工作;负责开展科技培训和适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促进全民科技素质提高;组织专家面向全区各类企业开展项目、科技攻关、企业诊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负责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等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开发、咨询和转让等工作;组织跨地区、跨部门科技对接与人才交流活动,为行业和部门之间、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在项目、技术、人才、资金、市场等方面牵线搭桥,开展政产学研合作工作;承担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史光锐

办公电话:0912-7617826

(三)横山区产业发展和项目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配合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总规模、资金来源和投资结构的调整平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政策、法规和技术要求;协助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调整和调整总概算的审批、竣工验收等工作。协助开展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苏陕协作等项目投资计划上报下达、项目建设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承担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武林

办公电话:0912-7611669

(四)横山区价格认证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配合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承担所属行政区内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价格确认工作;负责行政区域内收费统计上报、价格矛盾纠纷协调处理和价格补偿补贴建议;负责开展价格政策咨询、宣传工作;负责对重要商品、农资、建材、煤炭等价格进行监测;参与本级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和本行政区域内特色农产品成本调查等工作;承担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罗兵

办公电话:0912-7611527

(五)横山区粮食和物资收储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职责:配合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承担全区成品粮和其他储备物资的采购、轮换以及粮食经营者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放心粮油店的日常管理;协助完成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申报建设;负责粮食产业化项目的政策宣传、申报、实施等工作;负责粮食市场统计、价格预警监测工作;负责本区域粮食以及政策性储备粮食抽检、质量检验、等级认定等工作;承担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文俊

办公电话:0912-7611602

四、机构概况

工作时间:

1月至4月:8:00-12:00 14:00-17:30

5月至6月:8:00-12:00 14:30-18:00

7月至8月:8:00-12:00 15:00-18:00

9月至10月:8:00-12:00 14:30-18:00

11月至12月:8:00-12:00 14:00-17:30

办公地址:横山区北大街9号政府大楼西7楼。

联系电话:0912-761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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