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3016086072R/2025-0002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5-05-20
[ 效力状态 ]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储备项目用地预征收土地的公告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储备项目用地预征收土地的公告
时间:2025-05-21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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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区经济发展和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区政府2024年3月27日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第13次)纪要精神,决定启动横山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用地预征收土地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预征收土地面积共计120亩,位于横山区城关街道办事处李界沟村;四至范围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实地放线为准,具体权属、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预征收土地范围,拟用于横山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用地。该储备项目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用地项目。

三、工作安排

该土地预征收工作由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横山分局具体实施,公告发布后负责开展拟征收地块的勘测丈量、权属调查、附着物清点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抢修等,凡有上述违规或其他违法行为的,一律不予补偿并追究其责任。

特此公告。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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