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3016086072R/2025-0003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7-02
[ 效力状态 ]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5年大学生到区政府机关见习工作 的通知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5年大学生到区政府机关见习工作 的通知
时间:2025-07-04
来源:横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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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5年大学生到区政府机关见习工作

的通知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了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国情民情,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5]74号)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25]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大学生到区政府机关见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8日

见习时间:2025年7月21日—2025年8月21日

二、见习范围

    本次见习工作在横山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开展。

三、报名条件

(一)横山区生源。

(二)2022级、2023级本科及研究生在读学生。

(三)思想积极向上、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四)未参加过榆林市各级政府机关见习。

(五)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食宿问题,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时间。

四、见习名额及遴选程序

(一)见习名额:2025年度安排见习生到区政府机关见习名额为30人。

(二)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登录横山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ylhsrsrc.com),点击“横山区高校大学生假期见习报名系统入口”,进行在线报名。网上初审通过后,如符合报名条件者多于见习名额,则采取电脑随机抽选的方式进行人员筛选,现场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区级机关见习人员名单。

五、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时,每名见习生应填写《见习考核表》并完成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见习总结。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学生工作表现在《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一并反馈至见习管理机构。

六、工作要求

(一)大学生到区政府部门的见习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细则由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制定并负责确定见习人数、见习岗位、名额分配和见习管理等事项,同时负责日常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并为见习生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元/人。

(二)对见习单位的要求

接收见习学生的单位要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指定专人对见习学生进行指导;要统筹安排见习学生到基层调研,并做好考核考勤工作;见习期满后及时发放见习补助1500元/人。

(三)对见习学生要求

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2-7615886 18098014415

    附件:1.2025年大学生到区政府机关见习名额分配表

2.见习考核表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日

附件1

2025年大学生到区政府机关见习名额分配表

序号

见习单位

分配人数

1

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

2

横山区发改科技局

1

3

横山区人社局

2

4

横山区财政局

2

5

横山区工业商贸局

1

6

横山区应急管理局

1

7

横山区能源局

1

8

横山区交通局

1

9

横山区审计局

1

10

横山区农业农村局

1

11

横山区文旅局

1

12

横山区教体局

1

13

横山区住建局

1

14

横山区民政局

1

15

横山区市场监管局

1

16

横山区水利局

1

17

横山区林业局

1

18

横山区司法局

1

19

横山区统计局

1

20

横山区卫健局

1

21

横山区医保局

1

22

横山区行政审批局

1

23

横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

24

横山区执法局

1

25

横山区信访局

1

26

横山区畜牧局

1

27

横山区供销联社

1

  附件2

见习考核表




政治面貌


所在学校



身份证号



见习单位


见习岗位


指导老师



见习起止时间


见习内容


见习单位

(公章)

见习管理

机构意见

(公章)

备注:1.此表一式三份,见习管理机构、见习学生所在政府机关、推荐学校各保存

一份。

2.学生见习结束后在此表后附见习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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