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3016086072R/2025-0005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5-03-2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3-27
来源: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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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街道办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产业园区管委会,各驻横单位:

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并交由区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85件、委员提案120件,共计205件。为切实做好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办理责任,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理程序。继续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负责制。要夯实工作责任,建立办理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实行销号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办理任务顺利完成。承办数量较多的单位,确定若干重点建议提案由主要领导牵头办理。

区政府系统建议提案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交办(见附件1)。各承办单位收到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后,要及时核对,将所确定的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及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应在区政府系统交办会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区政府办,或以PDF文档发送指定邮箱。需要变更主办单位或增加协办单位的,须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区政府办说明情况并提出具体调整意见,经核准后予以调整,逾期不再变更。

二、充分沟通,注重时效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提案者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办理前要与代表、提案者主动联系,了解代表、提案者的思路和意图,提高办理针对性;办理中要与代表、提案者充分协商沟通,要积极邀请代表、提案者参与调研座谈,共商解决办法。在达成共识后,将答复函初稿及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送达领衔代表、第一提案者,并根据反馈意见作进一步完善后,再寄送正式答复函(见附件4)。

所提问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的,原则上由牵头部门汇总统一答复,共同主办的可采取联合复函形式汇总统一答复。办理工作时限从交办之日起计算,应在3个月内办结。个别因情况复杂确需延期的,报区政府办同意后可延长1-2个月。

三、规范答复,确保实效

办理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答复意见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特别要注重反馈所承办的建议提案采纳落实情况和推动解决问题情况。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要加快进度解决;能够解决但一时难以完全到位的,要明确办理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确实难以解决的,要如实向代表、提案者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

建议提案答复应按以下分类在首页右上角注明答复类别和签发人。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解决的,以及承办单位能够明确说明有关情况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自交办之日起2年内能够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工作计划,并有明确办理时限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自交办之日起2年内难以解决的,或留作工作参考的,用“C”标明。

答复函应以承办单位名义答复,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发,不得以承办单位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名义回复。正式答复函按统一格式行文,并直接寄送代表、提案者。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应逐一寄送每位代表或提案者。同时抄送区政府办、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或区政协提案委。

办理完毕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的主要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区政府办,同时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或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办将采取督办、抽查等形式,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督促检查。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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