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公布如下:
一、电话渠道
热线号码:12315。
二、网络渠道
(一)全国12315平台官网:www.12315.cn;
(二)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三、信函渠道
通信单位: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信地址:榆林市横山区政府大楼17楼,邮编:719199。
四、接待渠道
接待地址:榆林市横山区政府大楼18楼横山区消费权益保障中心。
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涉及横山区市场监管职能范围内的投诉举报,请依照上述渠道反映。
特此通告。
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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