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殿市镇店房台煤矿:
王敦国,系你单位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你单位长期欠缴该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费。该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费需自断缴之日起补缴至今并继续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且法人李帅电话处于停机状态,无法向你单位通知缴费事宜。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榆林市横山区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关于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通知》(横工险发〔2026〕13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912-7616909。
特此公告
榆林市横山区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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